关于解毒痤疮丸等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:
根据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)的规定,按照《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安〔2004〕101号)要求。经国家局审定,解毒痤疮丸等4种药品(其中中成药3种,化学药品1种)转换为非处方药。现将转换的4种药品名单(附件1)及其说明书(附件2)予以公布,请尽快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。
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即可按照《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注〔2006〕54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注〔2006〕610号)的要求,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。
附件:1.转换为非处方药的4种药品名单
2.解毒痤疮丸等4种非处方药说明书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二○○七年四月十六日
附件:1.
转换为非处方药的4种药品名单
药品名称 |
规格(组成) |
分类 | |
中成药 |
解毒痤疮丸 |
每袋装6克 |
甲类 |
珍牡胶囊 |
每粒装0.3克 |
甲类 | |
桂龙咳喘宁片 |
每片重0.41克 |
甲类 | |
化学药品 |
复方庆大霉?素膜 |
每片(10平方厘米)含硫酸庆大?霉素1000单位、盐酸丁卡因4毫?克、醋酸地塞米松0.12毫克 |
甲类 |
来源:锦州仁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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