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的休息权利意识日益觉醒
在中国的第20个黄金周期间,人们在讨论7天假期的加班补助费问题。尽管无私奉献、积极工作仍然是中国社会的公认准则,但人们也越来越强烈地发出了维护休息权利的呼声。
在很长时间里,中国社会将忘我加班、无私劳动作为美德。在很多模范人物的事迹里,废寝忘食、没日没夜地工作被描绘成一种崇高精神,社会更多地关注的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。
1994年中国首次颁布劳动法,明确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。单位要求职员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,加班费支付的标准是平日工资的1.5至3倍。
然而,一些职员依旧遵循着不合理的加班制度。“中国庞大的就业人群依赖于买方市场,违背公司规定就意味着失去薪水和工作。劳动者无奈地选择了加班,不得不放弃休息权,这种情况下加班费是否发放及标准,通常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。”长期研究劳资关系的社会学者罗国安说。
用人单位偏重对加班工作的激励,而缺少对休假权的保障,致使员工休息不足,长期处于疲劳状态,安全生产潜在隐患,也使得各种劳动纠纷、投诉增加,社会劳动者维护休息权利的呼声引起了劳动监察部门的关注。
“超时加班、不按规定支付报酬,都属违法。”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专家关怀教授指出,尊重休息权,不仅是遵守国家法律,也是尊重公民应有的权益。
中国启动黄金周休假以来,职员每年可以在春节、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有3次每次7天的休假。数据显示,在过去19个黄金周里中国共有约16.3亿人次出游,而交通、餐饮、商业、环卫和旅游等相关行业的劳动者付出了牺牲。
“真希望能够陪父母出去旅游,甚至就在家里睡一个大觉,可现在是我们最忙的时候。”广西南宁市铁路局乘警程祖强说。黄金周的确刺激了消费和经济发展,但无法保障相关行业劳动者正常的休息权。
伴随着休息权意识的迅速觉醒,人们知道工作要全力以赴,但现在是可以理直气壮地说“今天我休息”的时候了。
讨论加班费究竟是2倍还是3倍,仅限于对剥夺劳动者休息权的一种事后补偿。罗国安认为,要解决现实中的休息权失衡问题,建立一种新的、更自由、更有效、能为仁德社会带来精神和物质双重享受的休假方式已是现实的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