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焦新医改 点“亮”八大关键词
4月7日,国务院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(2009—2011年)》出台。这一方案提出推进五项重点改革,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,带动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。
医改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,不仅需要多部门协同努力,还需要五项重点同步进行。五项重点就像人的五个指头,缺一不可,哪个指头稍有不适,其他指头都会受到影响。五指成拳,新医改形成合力,才能惠及民众。
医保全覆盖
郑秉文(中国社科院拉美所所长、教授):破解“看病贵”问题的关键,并不单是控制药价,而是在建立起医保制度后,提高报销水平,减少个人支付比例。没有一个完善社保体系的社会,肯定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。社保体系覆盖面狭小,或者城乡割裂,就会形成待遇水平差距较大的碎片化制度。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,目的就是降低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比例。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。
异地医保
韩克庆(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):异地医保不仅涉及退休老人异地养老的问题,也涉及农民工流动的问题。解决异地医保,不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,更多的是制度层面的衔接问题。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,将城乡居民、城镇和乡村统筹合一,必须缩小城乡和地域之间的差距。这是医保制度建设的方向。
基本药物报销
吴永佩(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教授):基本药物制度是世界上比较普遍的形式,对于降低药价、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有重要作用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。其遴选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针对主要疾病医疗所需而制定的。基本药物是初级医疗卫生所需的最基本且必须的药物。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需制定国家药品处方集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诊疗指南。据悉,卫生部已组织医药学有关专家逐一制定这些政策与技术规范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版即将公布;国家药品处方集已启动制定。临床诊疗指南应首先制定“抗菌药物标准治疗指南”,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展到其他临床专科疾病的诊疗指南,并推向医疗机构实施。
基本药物供应保障
许嘉齐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司长):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,不仅仅是为了在药品价格上进行竞争,从实现基本药物的安全有效来看,实行公开招标采购、统一配送更重要的目的在于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。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众多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在药品质量管理能力、控制风险的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。实行招标采购也是对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和能力的招标。要招标选择社会诚信度高、质量管理好、控制产品风险能力强的企业来生产和配送基本药物,在生产和配送环节上保证基本药物的安全有效。
基层医务人员待遇
刘新明(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):看病难主要难在“两头”,即偏远农村地区和大城市大医院。其根源在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。解决这一问题,需从设备、人才等方面“软硬兼施”,均衡配置医疗资源。通过试点推广“住院医师培养制度”,让乡村医生、基层医生进入大医院接受培训,然后走出医院下到基层,切实缓解农村、社区看病难。
基本公共卫生服务
白重恩(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):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,既是医改惠民的起点,又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终点。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,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保障是国际通行做法。在推行均等化的过程中,要重点解决服务质量的差距。要从根本上建立新的统筹城乡的卫生筹资和投入模式,做到城乡卫生均衡发展,保证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同等服务、获得同等补偿。
重大公共卫生服务
任文杰(河南平煤医疗集团总医院院长):公共卫生服务成本低、效果好,但又是一种社会效益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的服务。设立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公共卫生投入不再是以单个项目,也不再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某种公共疾病而设立。这是公共卫生长效机制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。
“以药补医”
许树强(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院长):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,目的就是逐步解决“以药补医”机制,切断医院、医生与药品购销之间的利益关系。公立医院作为政府职能的载体,应当追求政府的社会公益性目标,但完善补偿机制是实现公益性的根本保证。要根本扭转“以药补医”的机制,就要落实医改方案中提出的增设药事服务费、适当调整部分医疗技术服务价格、增加财政投入和改革社会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等多种措施,使医疗服务能够得到合理补偿。如果没有合理的补偿机制,只是让公立医院通过自身经营,用药品加成收入和检查收入对患者的诊疗费用进行补贴,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就是一句空话。